上一页|1|2|3|上一页
/3页

主题:修订后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今起开始施行

发表于2013-03-01

同城快递24小时、国内异地72小时,如超过运送时限,市民可要求快递公司退费。

对于签收,新规也作出了要求,快递员应递送至订单指定详细地点,并与对方面对面交货。如收件人要求送往指定地点,除因故不能进入外均应满足。如遇快递人员不准先验货,可立即拨打12305进行投诉。

  对于代收货款、网购快件收件人先验货后签收将受保障。无法签收由小区物管代收时,不得向快递员收取保管费。《条例》还对快递企业服务投诉处理时限作出规定:国内、港澳台快件一个月之内,国际快件2个月之内。

发表于2013-03-02

那好哟

发表于2013-03-02

正好,我经常都要收呢

发表于2013-03-05

12305记下啦

发表于2013-03-06

这下好了哟

发表于2013-03-07

太好了

发表于2013-03-08

有了法规啦

发表于2013-03-09

真要退费怕还是不好办哟

发表于2013-03-11

爱网购的高兴了

发表于2013-03-15

以前也有这个法的

上一页|1|2|3|上一页
/3页